編號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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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機車噴射引擎班第二期-已結訓 |
課程日期 | 104年7月19日至104年8月30日 |
課程時間 | AM9:00~12:00、PM1:00~PM5:00 |
時數 | 42小時 |
課程詳細資訊 | 1.【7月19日(日)】噴射引擎機車構造拆解(上、下)(7hr) 2.【7月26日(日)】噴射引擎機車各類感知器如何檢測(上、下)(7hr) 3.【8月02日(日)】噴射引擎機車如何量測及檢修(上、下)(7hr) 4.【8月09日(日)】噴射引擎機車連接電腦診斷器如何檢測(上、下)(7hr) 5.【8月16日(日)】噴射引擎機車之故障如何檢測(上、下)(7hr) 6.【8月23日(日)】噴射引擎機車之故障如何排除(上、下)(7hr) |
上課位置 | 嘉義市私立東吳高級職業學校E202、E203教室-嘉義市宣信街252號 |
費用 | 4350 |
報名網址 |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
注意事項 | 首次參加本計畫之學員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後,進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登記,報名完成後請於3日內檢附從事本業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至本會(因此課程屬專業訓練課程),3日內未檢附者一律不得參加本會教育訓練委員會之審查,在審查過程中遇有爭議情事,本會將採遴選測驗方式進行資格篩選,凡經本會教育訓練委員會審查符合資格者即通知繳費並完成報名及通知開課相關事宜或親自至本會協助報名。 |
發布時間 | 2016-07-25 10:59:29 |
備註 |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具本國籍。(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學員參訓適訓條件:凡符合本業從業人員並取得專業證照者,優先入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