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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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機車電機一班-己結訓 |
課程日期 | 101/08/18~101/09/02(每週六、日) |
課程時間 | AM9:00~12:00、PM13:00~17:00上課 |
時數 | 42小時 |
課程詳細資訊 | 1.【8月18日】 三用電錶如何使用及操作原理運用 <7hr> 2.【8月19日】 燈光訊號系統如何量測及故障排除 <7hr> 3.【8月25日】 機車電機電流如何量測及故障排除 <7hr> 4.【8月26日】 起動系統與各項開關及繼電器如何量測檢修 <7hr> 5.【9月1日】 機車自動充電系統及線路圖構造原理解析 <7hr> 6.【9月2日】 電系線路相關構造原理運用 <7hr> 【奉正義、莊繁昌、連文乾】國立高中職相關科系專任教師並針對課程及講師專長安排授課。機器腳踏車修護乙級術科監評講習訓練第二站講師、機器腳踏車修護題庫命製人員。汽車科專任教師、科主任,汽車修護、機器腳踏車修護技術檢定評審。 報名地點:台中市中區中山路317號 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上課位置 | 本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台中市北屯區旅順路二段354號3F |
費用 | 0 |
報名網址 |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
注意事項 | 十五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 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 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 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發布時間 | 2012-11-13 14:27:32 |
備註 | 學員經由網路或現場報名至額滿備取,並檢附從事本業相關資格之文件至本會,未檢附者一律不得參加本會教育訓練委員會之審查,在審查過程中遇有爭議情事,本會將採遴選測驗方式進行資格篩選,凡經本會教育訓練委員會審查符合資格者即通知入訓。 ※學員參訓適訓條件:凡符合本業從業人員並有丙級以上維修技術資格者,優先入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