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禁止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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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1:22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3年3月27日第1693次委員會議決議,台北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 訂定建議工資、機車未維修診斷建議估價費及改善汙染價目參考表等收費標準, 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禁止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醒,公、協會等各類事業團體訂定收費標準,無論有無強制性, 都很有可能形成市場訂價之參考基準,進而拘束事業訂價自由,有構成違法聯合行為之可能。 資料來源公平委員會: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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